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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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递 二〇二三年第一期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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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意见》,已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立案受理范围、督促执行程序、执行申诉案件申诉期限,对执行监督的次数作出限制性规定,列举执行监督案件结案方式。
    《意见》在明确申请执行监督的一般性规定和途径的同时,进一步厘清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和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的范围,明确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条件。

 

 

  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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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 第一,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内涵,明确检测适用范围。
  5. 第二,扩充检测市场主体类型,严格规范检测行为。要求检测机构建立记录与留存制度,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保证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第三,强化资质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将检测机构资质修改为综合类资质和专项类资质,且不再要求检测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社会保险等书面材料,改由资质许可机关进行网上核查,减轻检测机构负担。
    第四,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处罚力度。规定主管部门将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增加抽测等监管方式。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作出处罚后,将公开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处罚的信息,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一)》(以下简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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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2月29日公布并实施《指引》,主要内容与亮点如下:
    《指引》对跨境纠纷管辖、诉讼主体认定、简化委托手续、送达法律文书、诉讼证据审查和域外法的查明及适用等诉讼规则衔接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指引》明确,对内地和港澳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商事案件,香港或者澳门法院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和澳门法院的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内地法院在审理同一事实中可予以确认,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或反驳的除外。
    《指引》规定,在横琴、前海、南沙等地设立的港资、澳资等投资企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基本原则前提下,可以协议选择适用域外法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申请香港、澳门具有相应领域专门知识的人在内地法院出庭陈述意见的,内地法院应依法准许。

 

 

  1.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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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生育妇女就业、休假等权利保障,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
    对于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限不因变更用人单位而重置或者增减,休假方式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